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3第01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3第01号)。

根据上级交办和本地抽检,岳麓区有5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长沙市岳麓区小菜一叠餐厅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 尔 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沙观沙路分店销售的包装韭菜,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三众广泽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通程佳惠商业有限公司麓山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线青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对长沙市岳麓区小菜一叠餐厅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使用不合格农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小米椒。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小米椒中镉含量无法通过肉眼查辩,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对沃 尔 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沙观沙路分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包装韭菜。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在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证明进货来源,且农产品中镉(以Cd计)项目超标不能通过肉眼判定,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涉案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对湖南三众广泽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姜。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法通过普通查验来识别,实属不知情,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事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对湖南通程佳惠商业有限公司麓山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农产品。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进货来源清楚,积极配合调查,能够提供涉案线青椒、老姜的检验合格报告,且线青椒、老姜的农药残留超标无法通过普通查验来识别,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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